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徐吉永
性别:
年龄: 55
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3401111959****3519
执行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执行依据文号: (2012)包民一初字第00443号
立案时间: 2013年03月13日
案号: (2013)包执字第0073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安徽万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六安分公司于2013年3月10日前偿还原告许家荣借款本金900000元和利息200000元,合计1100000元。如到期不付,则从2011年12月27日开始以1100000为基数,按月利率2.18%计算利息,并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50000元; 二、被告徐吉永对被告安徽万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六安分公司承担的上述款项负连带责任;三、原告许家荣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原、被告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五、案件受理费16236元,减半收取8118元,保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发布时间: 2015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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